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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考
浏览次数:1316137  作者:宁波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3/2/19 15:19:21
  
象山县团委  曾其杰

 (此文获2012年度宁波市共青团调研奖三等奖)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商品经济逐渐发育成熟,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悄然演变,中国的社会结构、家庭结构及功能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离婚率迅速增长,青少年未婚先孕,吸毒、自杀和犯罪率的上升,成为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中的严重社会问题。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对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展现团组织在服务青少年群体整体性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有效作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象山港大桥即将建成通车,“两区“建设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以下简称不良少年)作为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中的特殊群体临界违法犯罪边缘,既属于弱势群体,也是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做好此类对象的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对于维护象山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等意义深远。
   一、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基本情况分析
   截止2011年12月,象山县6—25岁青少年总数约为98637人,据初步掌握,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197人,男性133人,女性64人。初中以下学历158人,占80.6%;高中及三校学历21人,占10.6%;大专以上学历3人,占1.5%;家庭完整的129人,占总人数的66%;家庭不完整的68人(单亲的人、离异的人、双亡的人、重组的人),占34%。
   此类对象具有以下群体性行为特征: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大多主要集中在13—22周岁年龄段,受教育程度低,75%以上没有读过高中或者技校,素质相对低下,法律知识缺少,甚至出现藐视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判别能力较低。缺乏对违法犯罪事件的准确判断,极易受到利益诱因或他人不良行为影响,容易产生与社会正常秩序相违背的行为或越轨行为。三是集体观念丧失。此类对象多以个人为中心,自私自利、盲目自信、狂傲不羁,藐视集体公益,稍有约束即极端反抗。四是社会信任感缺失。多抱有逆反心理,拒绝接受正面宣传及榜样教育,对社会、家长、老师普遍不信任,有较强的哥们义气,崇尚金钱、武力等非理性处事方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客观方面:(1)家庭因素。此类对象家庭状况或父母不和、缺少关爱,或过于溺爱、疏于管教,或忙于赚钱、放任自流,从而导致孩子没有接受良好教育,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和价值观,进而出现不良倾向。(2)社会因素。青春期的孩子判断能力缺乏,抗诱惑能力弱,不良媒体宣传及社会不正之风侵袭,大量暴力、色情、腐败思想不断毒害青少年思想,导致孩子缺乏正确的处事观念。(3)学校因素。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加之教师教学方法单调,多采用填鸭式教育或题海战术,文化课成绩相对较差学生难免产生厌烦心理和抵触心理,从而寻求发泄机会。同时,学校教学任务重,无法安排充裕时间抓德育工作,并按成绩好坏而区分好生差生,从而导致文化课成绩较差学生心理失衡,表现出不良行为、走上犯罪道路。主观方面: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逆反。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等等,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象山做好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工作的经验做法
   象山团县委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共青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强化宣传教育、搭建维权平台、健全维权机制,优化成长环境,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一定成效。
   (一)抓教育、强素质,着力提高青少年拒变能力
   切实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是做好不良少年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重点。象山团县委始终秉承“防教结合、以教为先”工作原则,坚持教育和维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抓四色教育。组织开展以“红色文化启迪青年、蓝色文化感召青年、绿色文化引领青年、彩色文化引导青年”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举办了“版图教育、国防教育”、“蓝海时代•青年先锋”、“寻找这座城市向上的力量”和“保护母亲河号(站)”等多项活动,仅今年,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各类活动20余次,举办培训50余场,发放相关资料40000余份,惠及青年20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青少年自爱、自强、自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抓自护教育。先后联合消防、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防灾避险、防犯预警、自护技能竞赛和人格教育等活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积极引导青少年端正生活态度,开设阳光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志愿者16人。今年以来,开展培训10余次,共计3000余人,发放相关资料3000份。三是抓典型教育。认真组织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近一年来产生各级“四好少年”11人,优秀志愿者60余人,“村村都有好青年”600余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动员广大青年树标杆、定标准,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搭平台、建阵地,全面夯实青少年维权基础
   搭建教育和活动平台,健全组织服务网络是做好不良青少年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基础。象山团县委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工作原则,着力抓好宣传、教育、转换三大阵地建设,构建布点合理、功能互补的维权网络体系。一是强化青少年宫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切实开展流动青少年宫下乡行动,多次赴农村及社区,送课程、送晚会,近一年来,全县有8000余人次青少年参加各类培训,受到各界一致好评。二是强化社区教育阵地建设。通过成立社区少工委,开展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社区“雏鹰乐园”,开张“暑期超市”,成立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站、社区团支部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广泛开展社区拒绝毒品签字活动、社区阳光矫正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使社区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三是强化志愿者服务阵地建设。着重加大对失足、困惑、罪错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外来民工子弟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维权力度,以农民工子女和低收入农户青少年群体为重点,继续实施“团旗温暖四季风”行动,同时安排市、县直属团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形成长效机制,累计发放慰问金10万余元;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联合司法、法院、关工委的工作力量,通过“送阳光活动”、社区“阳光矫正”行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等制度,努力使一些站在法律边缘的青少年群体端正生活态度,过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创机制,促合力,切实加强青少年发展保障
   建立长效机制,促成部门合力是做好不良青少年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保障。象山团县委坚持“政府主动、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多方力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所长、多方参与、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学校聘请派出所所长、工商所所长等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请多名青年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自2008年创建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以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维权活动,在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招募维权志愿者,负责调查、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向社会公布维权热线,发放维权承诺卡。继续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近两年来,全县共创建省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余家。通过人大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青少年舆情调研工作,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的专题调研和座谈会,切实传递青少年声音,反映青少年舆情。近一年来,全面推广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并积极与双联中心接洽,以达到资源共享,共接到各种求助100余次,回复率100%,满意率91.6%。三是健全维权援助机制。以全县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点,全县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连接点,横向以城区为联动区域,由公检法等维权岗牵头单位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城区内有关青少年事务。自2009年联合县法院启用涉刑未成年人人格调查制度以来,共对23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人格社会调查,形成社会调查报告32篇,并在法庭开庭审理时进行当庭宣读,共有19名未成年被告人最终被判缓刑,对于其它4名被告人法庭在量刑时也参考调查报告,该举措作为全国先进典型,在团中央召开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会议中作了专题发言。
   三、做好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工作的建议
   加强不良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具有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等特点,下步,要结合象山实际,联合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多方力量,认真做好教、管、转等各项工作。
   (一)坚持“教”字为本,注重提升自身素质
   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增强不良少年的社会认同感和信任感。一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联合县计生办、关工委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青春与健康同行”“独生子女训练营”等主题活动,提高青少年自爱、自强、自信的综合素质及正确面对青春期生理困扰能力。二是开展家庭亲职教育。编写《家庭亲职教育手册》,开展“社区亲子行”、“蒲公英之家”等活动,帮助家长掌握亲子沟通技巧,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不良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三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重点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知识竞赛、电影宣教等方式切实提高闲散青少年抵御毒品的能力。四是开展文娱体育。发挥团委活动平台,针对不同青少年的不同兴趣爱好,按群体、分区域开展各类体育竞技活动,技能比武活动等,引导青少年自助互助,拓展社会交际关系。
   (二)坚持“管”字为基,全面编织管控网络
   认真做好动态明、管得牢各项工作,尽可能的将处于临界点的不良少年回归正途,健康发展。一是开展排查。拓展排摸途径与方法,将侧面了解与上门走访相结合、重点掌握与滚动排查相结合、个人访谈与家庭座谈相结合,完善重点服务对象的“一人一户一方案”的家庭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违法犯罪青少年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与县综治办、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信息及时采集、便捷传递与条块共享,探索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征、诱因、趋势等的工作研判,实现对青少年涉罪率、犯罪率、重犯率的动态把握,为深化预防不良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举措提供理论指导。三是分类管理。开展针对性专业服务,加强不良青少年的“三色预警”(将对象分为红色、蓝色、绿色三色)与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特点,建立社会、社区、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模式,切实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转”字为先,优化创业就业环境
   整合社会资源,拓宽创业渠道,促进失学、失业、辍学、弱势、困难等青少年群体信息共享,提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进一步就学就业的工作水平。一是做好就业意识引导。联合职能部门,就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解读和就业观念教育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闲散青少年形成健康积极的就业意愿和就业动机。二是做好就业培训工作。帮助闲散青少年提升自身职业能力素质,充分发挥青年创业协会作用,邀请相关专家和创业典型、应届大学生等为不良青少年开设创业培训、职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心智培训、讲座等。继续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探索完善见习基地带教、培养制度,提高闲散青少年见习质量,切实提高不良青少年的创业成功率。三是做好就业岗位开发工作,整合劳动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共同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共享岗位需求信息,及时汇总、更新青少年就业数据资料,提高不良青少年就业成功率,促进青少年就业的长期稳定性并帮助其提升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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