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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年部门预算
浏览次数:1307550  作者:宁波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4/6/23 17:19:25

  
  一、共青团宁波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领导和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学习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组织开展国内外、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加强对县(市)区、市直属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共青团宁波市委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委属宁波市青少年宫预算。
  二、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年收入预算20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35.9万元,占99.0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20万元,占0.9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年支出预算2055.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2万元,教育支出380.7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万元,其他支出76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9.4万元,项目支出985.5万元。
  (三)财政拔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拔款用于以下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项)453.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干部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项)200万,主要用于少年军校补助经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青年创业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各类青少年主题活动,各类会议、培训等;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工作;加强全市少先队工作和建设;志愿者服务阵地建设和青年成才致富奔小康专项活动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380.7万元,主要用于市青少年宫教师及干部的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49万元,主要用于市青少年宫退休干部的工资、补贴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1.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市青少年宫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市青少年宫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提租补贴。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760万,主要用于宁波市青少年宫3号楼工程建设的资金。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 万元,比上年下降0 %。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8万元,比上年下降15.2%。主要用于委机关按规定开支的接待各地青联组织来甬考察、上级团委及各省(市)团组织来甬检查指导、调研、交流团工作等工作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比上年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项):指市级共青团组织方面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项):指市级共青团组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的补贴。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指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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