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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成员第二期培训班
浏览次数:1332348  作者:adminbgs  发布时间:2014/2/28 9:34:12

  
  2014年2月25日,团市委召开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成员第二期培训班,会议由团市委副书记方晴主持,市综治办副主任、市预防专项组副组长王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卫华出席活动并做重要讲话,市关工委副主任魏百军宣读了2013年度观护团先进工作者表彰文件。
  整个会议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表彰总结阶段。表彰先进工作者后,市综治办副主任、市预防专项组副组长王宏针对2013年观护团工作做了总结发言,高度评价观护工作一年来取得的优异成绩,他指出: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观护团成员共为328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帮扶,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和涉未成年犯案分别下降了15%和25%,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起诉率和不批捕率比去年同期提高30%以上,同时我们取得了很多荣誉: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2013年度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宁波市首届公益项目设计大赛二等奖等,《中国青年报》也头版头条详细介绍了我市的观护工作经验。之后,王宏对2014年观护工作做了部署。他指出:一是要从社会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也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加大力度,推进科学合理的观护体系建设,要从加强后勤保障、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三方面来推进观护工作。三是要多方协同,合力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良好工作格局,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多方协同,共同推进。
  会议第二阶段是成立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民事爱心观护组,举行了民事爱心观护组成员受聘仪式。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民事案件同样涉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权益维护,这些孩子在无助的时候也十分渴求社会的关切和帮助,为更好地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完善宁波市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团市委与市中院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民事爱心观护组,招募了来自全市各地、从事法律、心理、教育等工作的50名爱心人士,开展民事观护活动。
  会议最后阶段是来自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未成年庭庭长吴伟民和副庭长孙锦菁分别为观护团成员进行了刑事观护和民事观护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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