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公开选聘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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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徐琳玲 | 女 | 1978.03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 | 在职 大学 | 中级教师职称 2006.12 | 宁波邵逸夫艺术幼儿师范学校1996.08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 专技九级 | 2011.12 | 宁波市 青少年宫 | 专技十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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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30日起至12月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共青团宁波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89186685,联系人: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共青团宁波市委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