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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浏览次数:10564  作者:团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1/29 16:22:5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公开选聘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徐琳玲

1978.03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

在职

大学

中级教师职称

2006.12

宁波邵逸夫艺术幼儿师范学校1996.08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专技九级

2011.12

宁波市

青少年宫

专技十一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30日起至12月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共青团宁波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89186685,联系人: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共青团宁波市委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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