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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处青年文明号 助推“最多跑一次”
浏览次数:10797  作者:发改委团工委  发布时间:2017/12/29 14:44:17
       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处于2009年成建制进驻宁波市行政中心,具体负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工作,以及投资项目联合办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并不断推进和完善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曾获“工人先锋号”、“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并连续数年被评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示范窗口”。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行政审批处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部署,锐意进取,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立足窗口,强化服务,创新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转变发展方式、扩大有效投资、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扎实显著的工作成效,于2017年5月份获得宁波市“青年文明号”,于2017年10月份获得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用青春行动诠释了“青年文明号”与时俱进的深刻内涵。

  一是强化服务,切实推进服务型窗口建设。围绕争创“一流服务质量、一流工作效率、一流窗口形象”的管理目标,倡导敬业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等制度。积极探索有益经验,健全完善“提前介入、上门服务”活动工作机制,探索推广模拟审批、并联审批、合并审批方式,积极实施“6+1”、“9+X”会商会审和分级协调制度,多次联合市审管办主动上门服务,现场集中协调解决一大批项目审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获得项目单位好评。按照“信用宁波”建设要求,设立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记录报告打印和异议受理等服务。还按要求设立了“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专窗”。

  二是深化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发改”。扎实开展“阳光发改”系统建设,按照“简政放权、批管分离、强化监管、强化服务”的原则,确定了“1+X”的公开运行体系,积极推动项目审批的透明化、高效化进程,在阳光下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开展宁波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平台与各系统对接,提前全面启用。平台共纳入全大市229个部门的2153个事项,赋码项目总数和审批办件总数在计划单列市中位居第一。

  三是注重创新,深化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巩固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成果,实行审批事项一个口子进出、审批过程一个口子审批、审批服务一个口子提升、审批职能一个口子调整、审批权限一个口子下放。今年新增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15项(除涉密和全程网上办理事项外),我委在中心的“三项半审批权力事项”受理率、办理率均实现100%,全面超过市里规定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事项办理便利度和审批效率。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委第一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近80%。

  四是转变职能,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国家、省级下放审批权限的承接以及审批权限的进一步下放工作,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实现审批重心下移。在推进职能归并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委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方案,除跨行政区域、需全市统筹、明确规定不得下放、全程网上办理无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原则上均依法下放县(市)区,同时推进审核转报类项目由县(市)区向省直报,进一步推进权力重心的下移,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项目。

  五是拉高标杆,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为本,便利必要,创新为途,合理为重”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审批标准化和提速增效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指南,探索开展项目审批文件标准化格式的制定和应用工作,切实提高审批规范化水平。优化设置审批流程,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增设了短信提醒、超时责任追究等功能模块,提高审批效能。强化监管和宏观管理职责,构建审批、监管、法制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形成审批与事前支撑、后续管理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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