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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镇海区委“三举措”提升青少年法制工作实效
浏览次数:1309222  作者:镇海团区委  发布时间:2014/1/10 13:35:19
  
  2013年,团区委切实发挥共青团工作职能,以“暖阳护苗”和“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工作为重点,通过多样的活动和丰富的载体,切实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全区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青少年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组织引领,构建青少年法治的组织保障。团区委高度重视建设法治镇海工作,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团区委书记总负责,团区委副书记和相关科室为主抓,全体工作人员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了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建设法治镇海工作的重点,及时调整充实了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全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定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行动,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是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发挥自身作用,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以此增强我区青少年识别能力、自控能力和抵御能力,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安全观念、安全意识淡薄等,团区委组织开展了“安全自护”、“防灾减灾”等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充分保护青少年健康安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高校志愿者、法律专家等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向青少年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让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有效促进青少年“三观”形成和身心健康发展。
  三是暖阳护苗,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暖阳护苗”行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品牌工作为抓手,加大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不断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团省委举行12355“心灵花园”走进镇海体验活动,开展基层团干青少年维权知识培训。开展“七彩课堂”和小候鸟自护教育活动,先后对1000余名未成年人和外来务工青年子女开展主题实践、教育体验等活动70余次,帮助其提高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实施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暖阳护苗”行动,针对镇海区内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多样化帮扶,组织爱心捐助、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结对帮扶等10余次,惠及青少年28名。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后创建国家级优秀维权岗1家,省级4家,市级4家,区级19家,涉及公、检、法、司等9个系统。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了优秀典型,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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