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团区委举办“青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系列讲座
浏览次数:1304892 作者:鄞州团区委 发布时间:2015/4/10 15:53:05
4月8日下午1点,由鄞州团区委举办了“携手共治,畅销消费——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的活动。活动邀请了宁波大红鹰学院的老师为鄞州实验中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共一千多名学生进行关于青年消费者权利的讲座。此外,还有大红鹰学院以及36名大学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当天听讲座的市民坐满了整个报告厅,整场讲座气氛活跃,反响热烈。
讲座首先肯定了消费者维权具有积极的意义。消费者相对企业,是弱势群体,保护他们的权益,就是促进公平、正义、和谐。消费者又是强势群体,因为它是市场主体之一,其行为对市场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政府和经营者都十分看重,并且努力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成熟的消费者。据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九项权利,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公平交易权等。老师结合真实案例,对此逐一解读,并给出建议。如知情权一项,他提醒消费者要在意商品信息,包括食品的保质期、电器的使用期等。同时,最好储备一些所买商品的知识。最后,讲座中老师对广大消费者提出了建议。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意识,克服贪小利的投机心理,不轻信虚假宣传,不给不法经营者机会。同时权益受侵害后,要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通过本次讲座活动,帮助广大青年们树立了正确的消费意识,同时,也帮助青年能够更加理性地运用法律武器面对各种不合理的侵权行为。下阶段鄞州团区委将举办类似的讲座活动进入乡镇街道以及社区,来进一步提高全区青少年的消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